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动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前列,努力为浙江打造“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提供审计支撑。省委袁家军书记多次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多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和审计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亲切看望我省审计机关“双先”代表,充分肯定我省审计工作是高质量的;省长郑栅洁对审计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并2次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肯定审计机关“工作量大且抓得准、抓得紧”。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完善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中层干部为重点、党支部为基础的学习制度,充分运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处长例会、支部学习会、集中整训、“四季论坛”及“对标‘四个能不能’建设‘重要窗口’话担当”大讨论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1-3卷)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省委十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等精神,全年共组织集体学习36次,切实用新思想新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审计工作。
2.强化统筹谋划落实。根据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2020年确立了“发扬斗争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争当审计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排头兵和推动审计事业创新发展的排头兵”工作导向,谋划落实了预算执行和财政政策落实等7个领域审计任务,着力探索完善党委审计办更好履职尽责等6个方面机制制度,并对此细化分解为122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要求、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强化党委审计办运作。在全国率先印发省委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协调和审计工作重大事项督察督办2项制度,明确22条具体举措,提升省委审计办运行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报送重大事项和重要文稿117篇,有关经验在全国党委审计办工作交流会上作了介绍。强化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推动全省101个市县审计机关配齐协管党委审计办的班子成员,研究任免市县审计机关领导干部47人,并集中力量对11个设区市审计局的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等进行审核。
4.强化巡视整改落实。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成立省审计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14次组织召开各类会议传达学习有关精神,研究落实整改工作,明确114项具体整改措施,做到跟踪督促改、上下联动改,确保问题改深改透。在省委第八轮巡视第一批单位中,省审计厅第一个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得到省委巡视办的充分认可。目前,巡视反馈的2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4个,还有1个正在全力整改中,出台或修订制度30余项。
5.强化疫情防控举措。成立省审计厅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先后5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下发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和10个疫情防控工作文件,细化30余项硬举措,有效提升疫情防控执行力。全省审计机关3300余名干部职工未发生一例确诊和疑似病例,各级媒体先后21次报道省审计厅疫情防控做法成效。
二、履行审计职责,助推我省“重要窗口”建设
聚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六稳”“六保”政策落实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审计,助推我省“重要窗口”建设。2020年全省共实施审计项目2353个,查出违规金额97亿元,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281亿元;厅本级上报的审计报告、信息专报获省以上领导批示240篇次(主要领导批示125篇次),其中被国务院领导批示1篇。
1.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将其作为全系统“一号政治项目”来实施,确保疫情防控的物资和“救命钱”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这次审计共涉及我省222家红十字会和慈善组织、1115个政府机构和单位、329家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发现857个问题、金额64亿元。通过审计,促进财政资金和捐赠资金及时拨付使用、收回专项贷款等44亿元,推动各地及时调拨使用防疫物资255万件(个、套);审计报告、专报得到省领导批示18篇次,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建章立制91项。审计署陈健副审计长对我省疫情防控审计有关创新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2.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组织实施全省扶贫专项、省属国企金融风险、农信系统防范风险等审计项目,为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提供保障。如:经过三年努力,2020年已对我省东西部扶贫协作涉及的4个省份80个县(市、区)实现审计全覆盖,有效解决产业、消费、人才等方面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我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审计的经验做法被审计署转发全国审计机关学习参考;实施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推动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专门发文要求相关单位明确责任、从严整改,进一步强化了工业、交通运输、城市扬尘等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3.助力“六稳”“六保”任务落地。组织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乡村振兴、医保基金等审计项目,推动相关政策、资金和项目落地见效。如:开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上报的关于长三角“一网通办”存在问题的审计专报得到国务院领导批示,推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4省市联合印发《长三角地区电子证照互认应用合作共识》,有效提升政务服务一体化水平;实施省本级稳外贸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推动省商务厅通过数据共享、完善信息等方式实现58000多家企业上线“订单+清单”系统,玉环市等12个县(市、区)及时拨付1600万元涉企财政资金;连续8年组织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2020年查出违规金额59亿元、涉及2.18万套保障房,移送案件线索24起,丽水市政府整改问题住房510套、宁海县以租金货币补贴方式对949户家庭予以保障;实施嘉兴市、金华市医疗保险基金审计,促进嘉兴市有关定点医疗机构退回569万元违规收费、金华市对7798名参加大病保险但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完成保费催缴工作;开展全省科技创新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推动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修订、制定相关制度7项,金华市等4个市县建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4.助力预算法贯彻执行和财政政策落实。组织开展省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市县财政决算审计等项目,取得明显成效。如:对91家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实现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促进15家单位完成“三公”经费问题整改,6家单位收回、上缴多计提或违规发放的福利费、奖金补贴、劳务费等2792万元;对73个市、县(市、区)开展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促进资金规范支出18.98亿元,推动有关部门向企业发放补助资金3.12亿元,袁家军书记批示肯定“两直”审计很及时、很深入;2020年的审计“三个报告”(审计工作报告、结果报告和预算执行审计报告)聚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8个方面内容,全面反映审计查出的128类问题、760个明细事项,“点名”警示87次,得到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领导高度肯定。
5.助力清廉浙江建设。主动把审计工作融入干部大监督机制,积极对领导干部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一方面,念好权力运行“紧箍咒”。全省共完成887个单位1226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30.77亿元;其中安排实施了130个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厅本级4个),揭示部分地区存在饮用水水源地生态遭破坏、土壤环境受污染等突出问题,促进领导干部贯彻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省“两办”修订出台我省的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提出32条规定,做到既符合中央要求、又体现浙江特色。根据新形势要求,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及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并修订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促进联席会议机制规范有效运行。另一方面,高悬审计反腐败“利剑”。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全省共移送处理事项1099件、涉及1121人,有关部门处理落实当年及往年移送事项411件、处理人员579人;省审计厅本级共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28件,较为典型的有涉嫌骗取财政资金、为他人谋取利益、挪用公款、违规经商等问题。
三、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审计工作效能
1.构建审计工作统筹机制。印发《2020年厅本级审计项目“两统筹”具体操作指引》,提出17条举措,原则上对同一被审计单位同一年度只安排一次现场审计,这项做法被省委改革办刊发全省供各地学习参考,时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冯飞予以批示肯定。出台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从12个领域入手不断拓展审计监督广度。统筹用好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两支力量”,在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组织内审力量对47家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实施协同审计,并印发聘请外部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协审人员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协审人员参与审计工作行为。
2.提升审计工作质量。以“审计质量控制”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为契机,积极探索审计质量控制新做法,针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特殊审计环境下的审计质量控制提出4条意见,优化审计实施方案、审计记录等5个环节的审计项目审理机制,修订出台审计事项移送管理办法,确保审计质量经得起检验。持续用好审计容错纠错机制,征集提炼审计容错纠错案例42个,指导各市、县(市、区)审计机关规范容错认定程序,促进干部担当作为。组织编撰《浙江省审计厅规章制度汇编》,涵盖综合管理、依法行政、审计业务等10大类162项规章制度,为审计干部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提供遵循。
3.实施科技强审。出台“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办法等制度。首次完成省本级、10个设区市本级及其所辖县(市、区)全部5746家一级预算单位财务数据采集和标准化,认真编制《审计业务电子数据资源目录(2020年8月版)》。深化财政、社保、教育等八大审计领域数据分析应用,积极推广“数据分析+现场核查”的数字化审计模式。积极探索运用数据挖掘、可视化技术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大“浙政钉”应用力度,全年线上办理审批事项3928次。强化网络与数据安全管理,抽取22家市县审计机关开展网络和数据安全检查,省审计厅被评为2020年全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4.注重审计成果运用。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出台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会商研判办法,研究制定配套操作细则,共对76名省管领导干部的审计情况进行了首次会商研判,并按照要求向省委组织部出具了第一份审计期间重要情况报告。对2016年以来审计署和省审计厅各类审计发现的694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124个省级部门和市县及时整改,现已基本整改到位。请副省长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审计整改工作报告,促进各单位健全制度322项、问责265人;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金额整改率达到98.25%,再创历年新高。
5.编制审计“十四五”规划。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赴全省各地召开浙江审计“十四五”规划专题座谈会,充分听取相关市县审计机关、厅处室代表、“两代表一委员”、老干部代表等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运用“综合集成”方法,从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考核体系等4个维度入手对规划进行深入谋划,科学设置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等,确保规划定位准、目标清、可操作性强。下步将根据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意见、审计署规划要求等及时修改完善,争取2021年一季度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
6.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着力做好选人用人工作。修订完善厅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印发干部双向交流实施办法,用好职务职级两种资源,目前40周岁以下年轻处级领导干部占比已达24%。二是着力提升审计干部能力素质。积极采取多种方式提升审计干部综合素质,省审计厅本级共选派12名干部参与审计署、省委巡视组等相关工作,开展轮岗交流33人;举办各类培训班28期,全省受训7000余人次;全省审计机关通过审计署计算机审计中级考试44人,通过率和人数均创历史最好水平。三是着力强化作风纪律建设。出台深化“三服务”的19条意见,每位班子成员结合审计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为基层、企业解决20个问题。研究制定为基层审计机关减负的8条具体措施,2020年抽调市县审计机关人员数量同比下降20%以上。扎实开展“创建模范机关、建设清廉机关”等活动,印发厅机关纪委处理检举控告操作办法、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等,认真抓好常态化警示教育和不定期审计现场纪律检查等工作,确保审计干部绷紧廉洁自律之弦。